近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新版《深圳市住宅装修改造物品和材料购置补贴活动实施指引》,提出在全屋装修补贴、住宅局部装修改造补贴外,新增一档零星装修改造补贴,进一步扩大补贴范围,最高补贴1万元,不用签合同,无需小散工程备案。
《指引》明确,全屋装修补贴产权人进行全屋整体装修的,按照合同总价款的20%给予一次性补贴,单个产权人最高不超过3万元。其中,家装物品和材料总购置价应不低于合同总价款的60%,若未达到60%的,按照家装物品和材料总购置价的20%给予补贴。
住宅局部装修改造补贴产权人进行住宅局部装修改造的,按照购买家装物品和材料总购置价的20%给予一次性补贴,单个产权人累计补贴最高不超过2万元。家装物品和材料购置价以线下销售发票含税价格为准。全屋装修及住宅局部装修改造补贴的家装物品和材料包括建筑及装潢材料、家具、全屋智能化消费品等。
零星装修改造补贴产权人进行住宅微改造、微提升性质的零星装修改造的,按照购买家装物品和材料总购置价的20%给予一次性补贴,单个产权人累计补贴最高不超过1万元。零星装修改造补贴的家装物品和材料范围包括定制橱柜、卫浴、衣柜、地板等。申报零星装修改造补贴的,产权人(申请人)无需与家装公司签订合同和办理小散工程备案,仅需在物业管理处报备(若无物业管理处的,可在社区工作站报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