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省东莞市召开全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场所规范管理推进会,进一步规范全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场所管理,促进全市建筑垃圾全链条整体健康运行。全市31家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负责人在会议上共同签订《规范经营承诺书》,维护良好行业秩序。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作为建筑垃圾全链条管理的最后一环,行业的规范管理关系建筑治理工作成效。会议提出,东莞城管将严厉打击涉建筑垃圾末端处置非法行为,保障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的良性发展。
对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非法收纳处置外市建筑垃圾等违法行动,城管部门将严查严处。按照《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有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的,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3000元以下罚款。建筑垃圾非法受纳处置场所若涉嫌违建行为,城管部门核查属实的将从速予以拆除。未经许可,擅自倾倒、处置建筑垃圾,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50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以涉嫌非法经营罪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会议表示,为支持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发展,东莞城管将加强与住房城乡建设、财政等部门沟通协作,通过政策引导、市场激励等方式,推进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推广和应用,助力缓解各资源化利用企业产品出路问题。同时,探索成立相关行业协会,引导行业自律管理,开展技术更新提升,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整体水平。